會上,文體與旅遊部所屬家庭司長陳映雪博士稱,根據綜合數據顯示,自2009至2017年,合計有29萬2268起家暴案件,即年均約3萬6534起。也據上述綜合數據,自200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各級人民法院已按初審手續受理142萬2067起離婚案件,並解決了138萬4660起,達97.4%。在138萬4660起離婚案件當中,有106萬零767起是由家暴所致,佔離婚案件76.6%。
與此同時,司法部代表也認為,實際上,近年來的家暴案件與日俱增,暴力性質與程度越來越嚴重。而家暴的受害者大部分是農村及城市的婦女與兒童。導致上述實況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防範家暴法》各項規定仍尚存許多不足之處,如有關家暴行徑的規定等。因此,據司法部代表,應複查家暴防範領域中的行政違規行徑,以便制定合理懲處形式與可行性的規定,因有些違規行徑的懲罰過輕,起不到威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