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車場主理人梁紅鸞表示,從事看管車輛工作已有很長時間及在地方居民的准許下設存車場。儘管這存車場持有經營許可證,但昨日上午被職能機關拘留車輛,事前沒有通知令她非常不滿。
被拘留摩托車的鄧氏明月告知,這區域有另1個存車場,但收費高及每天只給存車到晚上11時,有時晚回無處存車,她才選擇存車在紅鸞的存車場。
若干居民表示,迫切希望有一個時間、收費有利於居民的存車場,但沒有,只好前往紅鸞的存車場存車接受日曬雨淋。
第十三坊人委會主席高文午確認上述事件屬實。他說,經多次舉行會議、以揚聲器宣傳及掛上橫幅通知後,第十三坊職能力量已對上述存車場進行查處,因為佔用小巷,違反街道、人行道秩序。
高文午主席又表示,紅鸞女士說有經營許可證因此前她租賃住房,登記住房存車才得到簽發許可證。在房東不給出租場地,她在巷道看車。坊不給上述經營簽發許可證,同時審議吊銷已發給紅鸞的許可證。
也據高文午主席,該坊已建議第十郡審議建設一個為居民良好服務的存車場,正在等候批准。至於民眾反映存車場收費高,我們將與存車場主理人進行工作以瞭解情況。暫時勸喻存車場優先為公寓居民服務,不接受外邊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