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在報告期間,有6人按規定上繳禮物,總值為1億82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共有3個違規收取總值至39億9000萬元的禮物場合被發現且被處理。
第一場合是芹耶縣芹盛鎮人委會一名合同人員收取價值1億5000萬元的禮物,但已回收1億5000萬元,同時被解僱。
第二場合是永福省三島縣勵農站的一名幹部於2018年違規收取1億2000萬元。違規者已上繳獲贈送的款項,但仍被解僱。
第三場合是高平省公安廳若干領導於2016年收取的贈品是1輛汽車,價值為37億2000萬元。
經證實和作出結論後,公安部對2個場合予以警告紀律處分;高平省省委對3個場合予以警告紀律處分和該省公安廳對2場合和1個場合分別予以警告和譴責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