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根据第72号议定,部分汽油、燃油及生产原料的优惠进口税率下调至 0%,适用期限截至2026年4月30日。新颁布的第25号决议明确指出:将上述议定的适用期限延长至 2026年6月30日。该决议自 2026年5月1日起生效,至 2026年6月30日止。
自 2026年7月1日起,上述汽油、燃油及生产原料的进口税率将恢复执行政府于2023年5月31日颁布的第26号议定(关于出口税表、优惠进口税表、商品目录以及从量税、混合税和关税配额外进口税的规定)。
此项决定旨在国际局势仍存在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背景下,助力稳定国内成品油市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同时,确保稳定宏观经济,从而有助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确保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形式、程序及颁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