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級市場管理力量的架構重組有著最多改變。當政府總理的市場管理總局成立《決定》頒行後,工商部將指導該總局接管市場管理分局(直轄工商廳)和市場管理隊(直轄市場管理分局)。
與此同時,市場管理分局轉為市場管理局,直轄局的市場管理隊保留不變,並在隊中不設科級單位。
縣級市場管理隊組成聯縣市場管理隊,旨在到2020年精簡為305隊。在2019年,將精簡38個省級市場管理機關成為19個聯省、市機關。按聯省區域方向核查及重組25個省級市場管理局。
對於中央級,市場管理總局成立後的機構包括6個單位,包括總局辦公廳、4個市場管理業務局及司。
市場管理業務局有4個科。總局辦公廳有3個科。目前的公關和宣傳科將晉級為市場管理新聞傳播中心及直轄總局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