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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年同志担任新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本报消息〕本市市委、人民议会、人委会、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今(30)日上午与全国同步举行了中央和地方关于省级、乡级行政单位合并,县级行政单位终止运作,成立党组织,指定各级党委、人民议会、人委会、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胡志明市,乡、坊、特区)的《决议》和《决定》公布仪式。

市委书记阮文年。
市委书记阮文年。

在会议上,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光阳公布了党中央政治局关于人事任命的《决定》。根据《决定》,指定(旧)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同志担任2020-2025年任期(新)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与此同时,党中央政治局还指定四位同志担任2020-2025年任期(新)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

党中央委员、(旧)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阮青毅同志担任2020-2025年任期(新)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

2020-2025年任期(新)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同志:党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同志(以指定担任2021-2026年任期新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平阳省省委副书记、省人委会主席武文明同志(以指定担任2021-2026年任期新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阮福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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