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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開發市中心郡住宅項目

〔本報消息〕在呈遞市人委會審閱有關“制定2021-2030年階段胡志明市住宅開發計劃”提案的報告中,市建築廳表示,本市多個區域住宅技術基礎設施系統尚未獲得同步改造升級,導致公共基礎設施出現超負荷現象。
市中心區向來很少展開高層住宅項目。(圖源:H.N)
市中心區向來很少展開高層住宅項目。(圖源:H.N)
當民建住宅發展速度和基礎設施使用需求增加,而基礎設施改造速度尚未與其相稱。因此,本市將限制開發在各中心郡的住宅項目,同時鼓勵住宅項目開發商確保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的同步和統一性,開發高層住宅要與現有市中心和市內區域地下和高架交通網絡相結合。

在今後5年,對於第四、五、六、十一和富潤郡(近10年來人口減少的郡),若相應的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未獲制定,則限制批准新建住宅、高層公寓投建項目實施主張。對於6個市內發展郡(第二、七、九、十二、守德、平新郡),將優先發展靠近大規模公共交通路線(如:地鐵1號線)或在計劃設置相應技術基礎設施系統區域興建新住宅、高層公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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