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選民建議,政府務須整治上述違規現象,並且須優先越文的招牌。
計劃與投資部承認,目前,在峴港、慶和、寧平等吸引大量外籍遊客,因此,有關廣告牌的各項規定執行事宜仍未嚴格地落實。在未來期間,為了整治上述活動,計劃與投資部提議各部委、地方向各經營單位,尤其是多種形式的廣告與招牌勞務經營單位加強宣傳與傳達與法律有關的規定。各地方應進行核查與檢查招牌與廣告牌的內容及形式,尤其是含有外文的內容;有效地落實有關檢查與按照其權限對違規場合,特別是蓄意多次違規等場合作出嚴懲。目前,按照政府2013 年第158號《議定》,招牌上誤寫或省略越文名稱;招牌不用越文只用外文等,將被處以從1000萬至150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