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導,韓國法務部6日表示,將從本月21日起廢止面向非法居留者實施的自願離境制度,改實施事先向居住地出入境及外國人事務相關部門申報的“自願離境預先申報制度”。根據現行制度,非法居留的外國人出境當天在機場、港口的出入境及外國人事務管理部門申報後,若無被禁出境等特別理由,即可出境。制度修訂後,非法居留者需在出境的3-15天前,到居住地附近的出入境及外國人事務相關部門提交自願離境申請表,在接受審查後才能出境。非法居留者可從本月14日起提出離境申請。
希望離境的非法居留者申請離境時需提交申請書、護照、機票或船票等。申請表可通過出入境外國人政策本部官網和出入境網站HIKOREA下載。自願離境申請結束後,非法居留者離境當天在機場或港口還將接受一次是否因犯罪而被通緝的核查後,才能辦理出境審查手續。上月中旬,在廣尚南道昌原市一哈薩克斯坦籍的非法居留者交通肇事撞到一名8歲兒童後逃逸,在肇事後的第二天通過自願離境制度隨即出境。法務部為了防止相似事件重演,不讓非法分子鑽法律的空子,決定修改自願離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