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書記阮善仁致會議開幕詞時強調,會議評價本市社經情況和首次落實國會關於試行發展胡志明市特殊機制與政策第54號《決議》3個月後的結果。市委書記阮善仁認為,本市過去期間已良好發揮《決議》帶來的資源,但仍未能滿足新形勢下的要求。為卓有成效落實黨中央政治局第21號《結論》與國會第54號《決議》,市委宣教處制定專題報告,已導向教育內容和發揮創意。這是本市未來期間的特殊措施。
市委書記阮善仁也提及另一個重要內容是關於提高黨組織的領導能力、戰鬥力和幹部、黨員隊伍的素質的專題。市委組織處獲分工主持草擬上述專題報告,同時與市委內政處、市委檢查委員會配合制定有關當領導人違反黨、國家關於領導人的責任規定及體現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衰退現象時將重新安排幹部的專題報告。
市委書記阮善仁評價,很難對一名幹部、黨員的貪污作出結論,因為須按照緊密的程序、手續,以及須有法院已生效的判決書。但在實際上,可檢查、評價與領導人的責任有關的貪污表現,而不須等候法院的判決。經評價後,若確定有違法行為, 則該幹部、黨員將被提醒或重新安排工作崗位。
市委常務委員、市人委會常務副主席黎清廉在會上報告時表示,本市今年前幾個月經濟的增長繼續高於同比。市生產總值(GRDP)增幅達7. 64%。然而,本市仍存在許多須克服的不足之處。
〔又訊〕市委常務處昨(17)日在市委會議上向市黨部執委會報告對幹部進行審議及紀律處分的結果。
據此,市委委員、第十二郡郡委副書記、郡人委會主席黎張海孝與一名婦女相戀並育有一名孩子而遲遲未向組織報告。對於黨的各項規定,基於違規性質、程度及原因,黨員的責任和黨員克服、痛改前非的態度來審議,第十二郡郡委常務處對黎張海孝作出譴責形式的紀律處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