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審議已獲中央檢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結論的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和後果,並根據關於黨員紀律處分的規定,中央檢委會決定:建議黨中央政治局審議並對黨中央委員、廣義省省委書記、省國會代表團長黎曰字實施紀律處分。對廣義省省委副書記、省人委會黨幹事處書記、人委會主席陳玉根實施警告紀律處分。
今年4月底,中央檢委會召開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和解決廣義省省委書記黎曰字與省委副書記、省人委會黨幹事處書記、人委會主席陳玉根的檢舉事宜。中央檢委會審議廣義省省委書記與副書記在領導和指導落實土地、財政預算、項目投資管理、及幹部使用等工作犯下嚴重違規和缺點,對該省黨委和地方政府的信譽造成負面影響,以致必須審議實施紀律處分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