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計策縣委副書記李霍棋表示,此前,陳文達已被縣委常務處決定在黨內實施警告紀律處分。處分理由是陳文達於2015、2016、2018年在未經上級領導批准時4次前往美國。其後,計策縣縣委檢查委員會已把陳文達的卷宗轉交滀臻省省委檢查委員會審議以按規定對其作出處理。
迄今,經滀臻省省委常務處審議後,決定對安樂村鎮黨委書記陳文達實施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陳文達的行為未能發揮示範表率作用,不嚴正執行計策縣黨部執委會的工作規制和黨的原則、規定。尤其是,陳文達的錯誤是有系統性,影響到他個人和黨組織的信譽。李霍棋副書記表示,在開展開除黨籍紀律處分《決定》的當天,陳文達也沒有任何意見及執行上述紀律處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