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棕色經濟”到“綠色經濟”的轉變,能源轉型正在實現各項可持續發展目標、到2050年實行凈零排放等方面發揮著關鍵的作用。因此,為充份挖掘可再生能源的潛力以及加快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轉變,資源與環境部就綠 色能源可持續發展提出7項建議。
首先,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表示,可再生能源需要成為一種公共產品,為所有人服務,所有人都能使用並從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受益;尤其是那些受能源轉型影響的群體或社群需要在生計方面得到支持,並接受再培訓以轉換職業。
第二,各國應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消除知識產權壁壘等,加大知識共享力度;促進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科研合作與可再生能源技術轉讓等。
第三,政策對推動能源轉型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各國須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機制和政策,支持企業界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力度,促進能源轉型等。
第四,各國須制定可再生能源發展、實現凈零排放、減少空氣污染的目標並將其作為出台能源項目投資發展決定的標準。
第五,各國加大對輸電系統的投資力度,以最大限度地發揮風能和太陽能生產的效益;投入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加快 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等清潔技術的應用 力度。
第六,在努力促進能源轉型,挖掘可再生能源發展潛力的同時,各國須採取配套措施來恢復能夠抵禦氣候變暖的自然生態系統,推動循環經濟的發展等。
最後,為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並將亞洲地區現有潛力充份發揮,需要地區內各家新聞媒體的共同參與,傳遞出能源轉型緊迫性的信息,讓企業界和民眾更加了解可再生能源發展給經濟、環境和社會帶來的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