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總理納吉布貪腐案終審開庭

據新華社報導,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見圖)就主權投資基金“一馬公司”相關貪腐案判決發起最後一次上訴,獲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即最高法院受理,18日起至26日舉行聽證,將就納吉布定罪和刑罰作出最終決定。納吉布所涉貪腐案歷經初審、二審,法院裁定納吉布犯有濫用權力、洗錢、背信等罪,維持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當時約合5000萬美元)罰款判決。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人民視覺 資料圖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人民視覺 資料圖

納吉布以初審主審法官涉“利益衝突”、判案帶“偏見”為由,向聯邦法院申請重審,並提交新證據。聯邦法院兩天前駁回重審請求,但是同意受理被告上訴。這將是納吉布尋求翻案或改判的最後機會。納吉布本人18日到庭。然而,當天法庭聽證剛開始,他的辯護律師希夏姆就向審理本案的聯邦法院法官提出想“撂挑子”,理由是“時間倉促”“準備不足”。希夏姆請求法官批准延期聽證,否則將不得不自行退出本案辯護。法官討論後拒絕了他的要求,庭審繼續。

納吉布現年69歲,2009年就任總理後設立“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一馬公司)基金,旨在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然而最終累積不少債務。美國司法部調查稱,“一馬公司”基金中至少45億美元遭挪用。吉隆坡高等法院2020年7月認定納吉布收受“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4200萬林吉特(1000萬美元)賄賂並轉入其個人賬戶,作為“回報”,納吉布授意政府為SRC國際提供高額貸款擔保。法院裁定納吉布所涉背信、濫用權力、洗錢等7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他12年監禁及罰款。納吉布不認罪,提起上訴。他辯稱自己誤以為進入其賬戶的資金是沙特阿拉伯王室捐款,而其涉案部分行為是出於維護“國家利益”。但上訴法院法官認定沒有證據支持納吉布的說法,維持原判◆

最多點擊

巴布亚新畿内亚防长达基(右)与美国国务卿布林肯签署协议,巴布亚新畿内亚总理马拉佩见证签署。(图:法新社)

巴布亚新畿内亚与美签防务合作协议

综合报导,巴布亚新畿内亚与美国22日签署一项防务合作协议,允许美军使用巴国机场和港口。在美国与14个南太平洋岛国领导人在首都莫尔兹比港举行会议之前,巴国防部长达基与美国务卿布林肯签署这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