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對於新山一國際機場T3航站樓項目,市人委會副主席裴春強責成市資源與環境廳主持,並與空軍防空軍種及相關單位配合進行接收和移交約4.5公頃曠地部分,供新山一航空港總公司實施項目。
至於新山一機場T3航站樓連接陳國環街與共和街道路項目,市規劃建築廳為市人委會作參謀報告,並針對項目中預計分配安置區的土地規劃調整主張而請示政府總理與建設部的意見。市資源與環境廳根據權限與規定,就受到項目影響的面積部分的土地更換內容而同國防部各單位進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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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一機場T3航站樓透視效果圖。(圖:AC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