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審法庭對被告沈啤維持原判

〔本報消息〕昨(14)日,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南方銀行(現已併入西貢商信商業股份銀行)發生“詐騙侵吞財產”、“各信貸組織違反有關貸款活動規定”一案召開複審法庭。
被告人沈啤在法庭上回答審判長問案。(圖源:玉陽)
被告人沈啤在法庭上回答審判長問案。(圖源:玉陽)
審判委員會接受本市高級人民檢察院的抗議,對被告楊清強(平發公司原總經理、清發公司原董事長)犯下“詐騙侵吞財產”罪,增加判刑為18年有期徒刑,綜合前案為終身監禁。據審判委員會,被告楊清強的罪行屬於再次犯罪,造成嚴重後果故初審庭的判決過輕。審判委員會駁回被告沈啤(原南方銀行副董事長總經理、原Sacombank銀行副董事長)的喊冤,並駁回市人民檢察院對上述被告增加判刑的抗議而維持初審庭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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