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周越強殺人行為被調查

〔本報消息〕河內市巴亭郡公安機關昨(12)日表示,該機關已向巴亭郡人民檢察院呈遞追訴卷宗,建議按2015年《刑法》第128條對阮越強(即歌手周越強)的“無意殺人”罪名,按該部法律第249條對范德世的“非法藏毒”罪名作出追訴《決定》。
(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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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巴亭郡人民檢察院研究追訴卷宗後已把它退還,原因是認為阿強所犯行為呈殺人跡象。目前,案件已由巴亭郡公安機關補充調查。周越強是一名歌手,以“愛情之藥”、“人心冷漠”、“淚眼汪汪”、“死亡的愛情”等歌曲備受年輕人歡迎。2012年初,他曾被海防市某十二年級女生控告對她作出強姦行為。
阿強承認曾與該女子發生性關係,但說已得到女子的“同意”。然而,事情後來因受害者撤訴而被停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