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起诉书,西贡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朱进勇与9名共犯两次展开总公司撤出子公司资金的违规行径,造成流失逾46亿元。至于第2次撤资,2017年2月22日TIE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股息结算事宜作出第1号《决议》。其中,2017年3月9日锁定支付股息名单与2017年3月8日为支付股息日期。在上述时段,因西贡工业总公司已转让在TIE股份公司的所有股份,故失去2015年股息结算支付的享有权。至2017年首季度,TIE股份公司完成支付股息给现有股东。如此,通过选择第2次撤资时段和方案,并于2016年12月27日展开上述撤出TIE股份公司资金。西贡工业总公司失去2015年股息结算支付的享有权,已出售股票折合逾13亿元(191万3980股票乘给每股700元)。此外,从2015至2018年期间,被告朱进勇与共犯不按法律规定落实管理使用西贡工业总公司奖励基金供对外工作,节假日或及时铭恩工作服务,造成流失逾173亿元。具体是,该总公司领导层和会计财政科没有检查获奖励人选资讯、具体成绩和依据以提出单位和个人的奖金,仍签署呈文和支付奖金单等。所有奖励卷宗一律没有得奖个人名单具体签名认领,没有注明协助和贡献西贡工业总公司成绩,以按规定指标和条件获奖。预计上述法庭审判至本月31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