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工組織經濟學家羅傑‧戈米斯表示:“這些人需要工作28年才能掙得收入最高的10%的群體一個月的收入。”他指出,全球高收入者薪酬增加1%就導致其他所有人收入大幅減少……特別是對於收入最低的人群來說,他們的勞動薪酬佔比下降了1.6%。
相反,羅傑‧戈米斯指出,中等收入人群薪酬增加將提高幾乎所有人的佔比,除了收入非常高的人。這意味著,全球90%的勞動者的相對勞動收入是互補的,當一個群體的收入增加,另一個群體也增加。非高收入的80%的人的收入增加可能使更多人受益,而高收入群體的薪酬增長只有益於這一群體本身。
國際勞工組織的另一個結論是,在2004年至2017年期間,相比富裕國家,貧困國家的工薪和自營職業者的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勞工組織指出,發達國家高收入者的薪酬只佔其國民經濟的30%,而在發展中國家,這一比重為70%。在報告期間,德國、印尼、意大利、巴基斯坦、英國、美國等國家的高收入者在國民薪酬中的佔比上漲了至少1%。
從全球層面來看,收入最高的20%的勞動者的薪酬佔比從2004年的51.3%增加至2017年的53.5%,中等收入的60%的勞動者的薪酬佔比從2004年的44.8%下降到43%。雖然勞工組織的數據顯示,15年來,全球勞動收入的不平等有所減少,但羅傑‧戈米斯指出,這是因為大型新興經濟體日益繁榮,而不是因為各國的收入差距得以縮小。他說:“全球大部分勞動者的收入低得驚人,對於很多人來說,擁有一個工作並不意味著足以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