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设有18岁以下者的玩游戏时间管理系统
关于互联网服务和网络资讯管理、提供、使用规定的2024年第147号《议定》自今年12月25日起生效,提出关于网游的规定。
据此,网游基本上分为:透过企业的游戏伺服器系统进行多人同时互动的网游(简称G1游戏);只有玩家与企业的游戏伺服器系统互动的网游(简称G2游戏);许多玩家互动,但玩家与企业的游戏伺服器系统没有互动的网游(简称G3游戏);在线上下载的,玩家之间和玩家与企业的游戏伺服器系统之间没有任何互动(简称G4游戏)等。
根据第147号《议定》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要取得提供G1、G2、G3、G4类网游的证书,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技术设备系统,能够管理18岁以下用户的玩网游时间,同款游戏每天不得玩超过60分钟,各款游戏总计不得玩超过180分钟。
企业必须在游戏论坛的显眼位置及设备的屏幕上显示“每天玩游戏超过180分钟有害健康”的警语,并在游戏过程中每隔30分钟提醒一次。
第147号《议定》还规定,玩家需使用越南的手机号码认证账户,只有完成认证的账户才可参加游戏。未满16岁的玩家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登记资讯。
另外,企业还必须具备技术设备系统,以充分储存、更新在越南玩家的资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