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明確指出,國家財政預算平衡總收金額是1683萬零450億元,包括從2016年轉到2017年的收入、2016年地方財政預算盈餘、根據《國家財政預算法》規定的財政儲備金。
國家財政預算平衡支出總額是1681萬4140億元,包括從2017年轉到2018年的支出。國家財政預算赤子是136萬9630億元,等於國內生產總值的2.74%,不包括地方財政預算盈餘。
填補中央財政預算赤字的資金來源包括:國內借貸70萬1250億元、國外借貸66萬8380億元。國家財政預算用以填補財政赤字的貸款總額以及本金是283萬9810億元。
在國會表決通過之前,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務預算委員會主任阮德海闡述有關聽取和闡釋報告時表示,在2017財政年度,政府已指導各部委、地方開展各項措施以加強財政預算紀律紀綱,處理違規行徑。然而,不符合制度的支出依然存在,若干部門、中央機關、地方的財政預算支出比規定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