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交通運輸部正對生產,安裝和進口的摩托車進行貼標籤事宜的指引通知草案徵求意見。據此,對於全新生產,安裝或進口未經使用的摩托車,生產和進口商必須貼能源標籤,提供有關使用原料種類,原料消耗額各項資訊,讓消費者瞭解和選擇節約原料的車輛。
2020 年起摩托車須貼能源標籤。(示意圖源:互聯網)
自行貼標籤的期限到2019年12月31日止,從2020年1月1日起強制實行。能源標籤規定草案必須維持到車輛獲移交給消費者。據交通運輸部稱,同汽車一樣,對汽車和摩托車貼能源標籤對象是全新的車輛,不採用於正在流通的車輛。能源標籤不是為登記車輛和其他各項手續服務的證件,消費者不需加繳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