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艮廷财宣布了国家主席于2026年5月26日签署的第751号特赦《决定》。根据该决定,国家主席决定对9950名正在服刑、符合条件的囚犯予以特赦。
该《决定》也明确规定了提请特赦的条件。其中,正在服有期徒刑的囚犯、已被减为有期徒刑的无期徒刑囚犯,若要获得提请特赦,必须表现出诸多进步、改造意识良好,并根据刑事执行法规定在服刑期间被评定为“良好”或“好”等级。
这一事件具有深刻的政治、法理和人文意义,既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民族的人文传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的生动体现:既坚决维护法律秩序,又为真正悔改者创造重新融入社会、贡献社会的机会。
艮廷财副主任还表示,实践表明,特赦政策已取得积极成效。大多数获特赦囚犯迅速稳定生活,积极劳动生产,遵守法律,成为新公民;这不仅证明了囚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成效,也进一步巩固了社会对越南法律人文价值的信心。
在党中央、国家领导和特赦咨询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指导下,各部委、地方及拘留所均严格、客观、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