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憲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和國家主席辦公廳主任的提議,本月12日,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家主席阮春福對21名囚犯簽署了從死刑減為終身監禁的赦免《決定》,其中有兩名囚犯是外籍人士。
此前,值“九‧二”國慶節之際,國家主席也分別對被判有期徒刑、終身監禁徒刑的囚犯簽署了提前滿刑的特赦《決定》。據此,特赦是具有政治、社會重大意義政策,體現出黨、國家的特別寬容精神。
落實2007年《特赦法》,值我國重大節日與事件紀念之際,國家主席已先後7次簽署了特赦《決定》,共有逾8萬7000人獲特赦。2021年是第一年落實2018年《特赦法》,逾3000人獲特赦,僅有兩人再犯罪,比例相當低(0.06%),從而體現出各拘留單位的囚犯改造與教育工作已取得積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