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務局副局長蔡明交表示,今年上半年,該單位已對通過谷歌獲得巨額收入的38人進行追罰、追收稅款,罰款和滯納金達1690億元。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38人中,一人被追徵繳納的稅款達310億元。此外,市稅務局還對3家企業作出處罰,追徵稅款和追收罰款與滯納金為3270億元。
追徵稅款工作是按照各家商業銀行向稅務機關提供從谷歌獲得巨額收入的組織和個人資訊進行的。各組織與個人從國外獲取的款項超5120萬美元和214億元。蔡明交副局長表示,加強對電商活動收入的管理是稅務部門乃至本市財政部門的重要工作。為管理數字平台上的電商經營活動,近來該機關已同步開展多項措施,如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各電商經營組織和個人自覺按照規定履行稅務申報與繳納義務。
與此同時,制定提供資訊機制,定期檢查提供物流、貨運等服務的企業、電商經營個人和組織。除此,稅務機關也要求電商企業建議在各電商平台上售貨和提供服務的組織與個人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另外,電商企業要定期向市稅務局提供不履行納稅義務組織和個人的資訊。
稅務局也對越南谷歌外國供應夥伴公司(MCN)展開檢查。經檢查發現一些向外國組織提供線上服務的組織和個人尚未執行稅務申報和繳稅義務的規定。稅務機關已要求各家商業銀行有責任扣除Google、Apple、Netflix、Agoda、Booking.com 等在越南因提供跨境服務產生收入的外國組織需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