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职能机关消息,上述诈骗团伙由陈明光为头目,开展呼吁筹集资金采用开设取名“比特矿工”网页手段,并发行“比特币”虚拟货币行骗。上述团伙在新加坡注册域名,并虚设在迪拜开设公司图片鱼目混珠诈骗投资者,谓此乃外国投资商组织虚拟货币投资项目,并有可能高盈利。
为赢得投资人的信心,上述团伙分工成为开发市场与管理者,许诺分享巨额盈利征聘合作伙伴,引诱投资人缴纳款项参加。成立多个封闭式小组如“钻石挖矿”与“比特矿工”以分享资讯及安装虚设账户,旨在诈骗投资人。同奈省公安厅刑警科与河内及胡志明市各职能单位配合,一举侦破上述案件,拘捕4名骗徒,查获大量相关资料。初步,公安机关确定上述团伙侵吞逾200名受害者的近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