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稱,“看到小嬰兒躺在我們臂彎裏,之前每刻的心痛都是值得的。我很感謝媽媽送給我們這份厚禮”;而邁爾斯則說,“發現女兒無法懷孕這件事令我心生愧疚,我只想幫她成為母親。對我來說,埃薇就是我的孫女,而我就是她驕傲的祖母而已。”
其實女性過了35歲後才生育,面對流產和妊娠毒血症(Pre-eclampsia)的風險都會大大增加,不過邁爾斯表示自己並不害怕,更為此減去38公斤,再加上持續服用賀爾蒙藥片,最後成功注入女兒的受精卵成為代孕媽媽。
史密斯又指,當初會找邁爾斯商量,是因為按照英國法律,代孕媽媽會被認為是新生嬰兒的合法母親,所以擔心如果找不認識的人來做會引起法律糾紛。現在埃薇在法律上是邁爾斯的孩子,因此她需要透過漫長的法律程式才能變成埃薇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