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接種新冠疫苗需求的所有民眾,除了在本市的流動接種地點外,屬於高風險人群、患有基礎疾病或者有接種疫苗需求者可前往各家醫院以進行接種新冠疫苗。
此前,本月14日,市衛生廳頒行第3964號公文,要求已公佈滿足新冠疫苗接種條件的各家醫院須開展各項活動,旨在對正在本市生活及工作的民眾創造最有利條件,以便按時、全劑量接種疫苗。
與此同時,確保各項條件以進行接種新冠疫苗,包括:部署已獲培訓安全接種的人員在接種地點執勤;與藥品業務科、衛生廳及市疾控中心聯繫以獲提供充足新冠疫苗。
在醫院的傳媒工具公開接種時間、疫苗種類,例如在醫院門前懸掛橫幅,在患者接收區、門診科及醫院網站部署指引通訊等,以方便民眾了解。同時,動員並對沒有全劑量接種並正在醫院治療的高風險患者、患上慢性病的患者組織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