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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公布符合免除建筑许可证条件的项目名单

〔本报消息〕市建设厅交通工程维修与开发管理科副科长阮坚江昨(26)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2014年《建设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已获权限国家机关批准的具备1:500比例详细规划项目中的7层以下独立住宅,将获免除建筑许可证。

7月1日起公布符合免除建筑许可证条件的项目名单。(示意图:美琼)
7月1日起公布符合免除建筑许可证条件的项目名单。(示意图:美琼)

免除条件是建筑设计必须符合2014年《建设法》第七十九条第七款的规定,以及家庭户和个人的建设施工活动须遵守政府2021年签署的第6号《议定》第九条规定。这项免除许可证政策有望减轻人民的文件压力,特别是在本市正在试行都市政府模式的背景下。阮坚江同志表示:“民众只需在动工前至少7天向建设所在地的乡级人委会提交动工通知,并附上经认证的土地文件副本和符合建筑规划的设计图。”

市建设厅正在与第六、第七、第八、第十二郡,平新、新富郡,芹耶、福门、芽皮县和守德市配合来核查已批准的1:500比例详细规划的住房项目。预计7月1日,该厅将公布符合免除建筑许可证条件的项目名单。其中,集中最多的项目地区是第七郡、芽皮县、平政县和守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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