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脸”卖商品
“不管你的膝盖原来怎么样,只要采用我们的方法,保证7天内将明显改善。如果完全无效,我愿意赔偿10亿元作为诚挚的道歉。不是任何人都敢这样承诺。”这就是一位著名女歌手推介一款关节止痛按摩膏的广告内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段广告视频是完全由AI生成的。
上述广告视频由一个名为“Lshop”的TikTok账户发布的,视频中那位“女歌手”的形象、声音与肢体语言栩栩如生,若不仔细观察,就无法发现。该账户拥有的跟随次数达近9000,点赞次数达6万7000,每个视频的点击次数达数千。单是借用“女歌手”形象的“广告”视频吸引的点赞次数已超过1000和近100条购买评论。
同一款按摩膏产品,其他售货渠道还“制作”另一版本的deepfake视频。这次是一位医生。在视频中,那位“医生”坚定地承诺:“我是河内市最具信誉的矫形医生。我保证,即使是最严重的半月板撕裂情况,也能在3天内完全痊愈。这款产品已获得越南最具信誉的矫形协会的认证。”这句话获AI用于其他一系列“医生”视频中,令观众误以为是真的。
这段视频获得的点赞次数达近4000,评论数量达120多条,但当笔者发送短信购买时,该账户没有回复,留言区也没有互动,只是把商品放在购物车里供直接购买。值得注意的是,出售的产品来自中国,产品资讯非常模糊不清。
创意与侵权之间的模糊界线
国家网络安全监察中心所属网络安全专家吴明孝表示,社交网上传播的假广告视频主要是使用Deepfake软件制作的。这些软件并不罕见,甚至有许多服务单位以低廉价格提供,操作简单。尽管这种技术在数字内容创作和媒体制作中有积极应用,但问题在于,有些人将这种技术用于负面活动,例如:透过逼真的视频进行诈欺、身份伪造、传播虚假资讯或诽谤他人。
他还提出一些有助于识别deepfake视频的迹象,例如:视频中的面部表情有些僵硬,嘴型和动作与对话不符等。他提醒,曾经出现过更严重的情况,AI被用来将受害者的脸插入敏感视频中,以威胁、勒索或谋取私利。
据市律师团陈德凤律师表示,使用AI生成名人(或具体个人)影像而未经其同意,是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具体是侵犯影像权利(2015年《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具体是:“个人拥有对自己影像的权利。使用个人的影像必须经该人同意。若将影像用于商业用途,必须支付报酬,双方另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因此,若社交网账户未经许可,将AI从真实照片、视频等生成的图像用于广告、售货目的,是属违法行为。如果图像的使用违反规定,图像所有者有权要求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违规个者和有关机关、组织、个人呢须撤回、销毁、停止使用图像,赔偿损失,并依法采取其他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