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8日獲悉,旨在防止IT巨頭等逃稅的“徵收數字稅”國際條約的生效條件是美國加入。主導相關討論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正在制定的條約中將寫進此事。由於美國擁有被稱為“GAFA”的谷歌和蘋果等4家IT巨頭,其不加入會大大削弱徵收數字稅的效果,因此將施壓防止其破壞國際協議退出。多名日本政府相關人士透露了此事。美國前特朗普政府曾在《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生效前退出導致各國不得不再次談判,所以此舉還意在避免重蹈覆轍。OECD大致在今春前後匯總條約,各國將啟動國內的批准程序。計劃2023年開始徵收數字稅。
徵稅制度是:即使在國內沒有分店和工廠等物理據點,只要有用戶利用音頻和網絡廣告等數字服務,各國就可以徵稅。2021年10月的OECD會議上,日美歐各國以及中國和印度等130多個國家、地區達成了最終協議。據分析成為徵稅對象的約100家企業一半左右是包括GAFA在內的美國企業。
除美國之外,OECD還考慮把其他主要國家的加入也作為條約生效的條件,出現了規定七國集團(G7)加入的方案,以及G7加上中國和印度的方案等。據悉條約生效後,若美國要退出,在國際程序方面將極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