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发表结论性讲话时表示,在指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总理已向各部委、机关和地方下达15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2项任务,还有3项任务正在执行。
政府总理高度评价并表彰各部委、机关,特别是工商部积极履行所交付的任务,主动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困难与障碍,推动各项工作进度。政府总理也坦率指出,合作协议谈判、征地拆迁工作资金安排和法律基础等方面进展缓慢。
为加快项目进度,范明政总理要求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根据职能、任务,在自己权限内主动履行各项任务,若出现困难,立即报告政府副总理裴青山指导、解决,超出权限则向政府总理报告。
范明政总理指导工商部以适当书面形式主动向日本方面通报不合作投资建设宁顺2核电厂项目事宜。同时,牵头完善相关文件,按规定及本着利益和谐、风险共担的精神,提交政府审议关于终止调整宁顺2核电厂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决议。
工商部主动与相关部委、机关配合,根据职能任务,就尚未统一的内容制定谈判方案,以便与俄罗斯就合作投资建设宁顺1核电厂进行交流、谈判,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出现的问题,确保在2026年1月内完成。
政府总理责成外交部继续在工商部、越南电力集团、越南油气集团及相关机关与合作伙伴交流、谈判过程中提供辅助,及时通过外交渠道提出意见,以促进解决核电厂建设投资合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科学与技术部紧急完善文件,在2026年1月内上呈主管机关颁布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秘密目录,以及制定颁布核能国家标准。
财政部主持,与庆和省人委会配合核查、提议补充中央预算,支持庆和省开展宁顺核电厂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同时紧急配合相关部委、机关,主动组织与合作伙伴就宁顺1核电厂、宁顺2核电厂项目提供信贷的协议/协定进行谈判,确保与核电厂建设投资合作协议同步。
庆和省人委会集中开展补偿、安置工作,早日搬迁居民,确保在2026年第一季度内完成征地工作并移交给投资商。同时,加强检查、监督,打击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确保搬迁到新住处的居民生活稳定,原则是生活条件好于或等于原住处。
范明政总理指导越南电力集团与工商部及相关机关密切配合,就合作投资建设宁顺1核电厂与俄罗斯谈判,确保在2026年1月内完成。同时,与财政部、工商部配合审核调整后的宁顺1核电厂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便早日按规定上呈政府总理审议批准。
范明政总理要求,指委会每月开会,本着“白天干不完晚上接着干,节假日不停工”的精神核查、检查核电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建议各部委、机关、地方积极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核电厂建设目标,服务于国家新时期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