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開始發行電子醫保卡2018年10月31日15:13從2020年初開始發行電子醫保卡是第146號《議定》(今年12月1日生效)的重要內容,該《議定》詳細規定和指引實行《醫保法》若干條例的措施。據此,最遲至2020年1月1日,社保機關有責任給投保者發行電子醫保卡。此外,該《議定》也明確規定:對於按照家庭戶式投保對象繳費,若家庭內各成員在同一個財政年度裡投保,則將會得到減費。感染化學毒劑的抗戰活動參與者,以及勞動能力衰減比例從81%以上,則獲得享有100%診治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