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說“軍隊做經濟”的話,可能無法貼切反映出軍隊參與經濟活動的本質。軍隊之所以參與做經濟,首先是為國防任務服務,同時對國家的社會與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在剛成立軍隊時,胡伯伯已教導,軍隊是作戰部隊,工作部隊,以及勞動生產部隊。在每個時期有不同的模式,不同的規模,軍隊將按國家的社會經濟條件來參與勞動生產。
國防生產
記者(●):具體是,軍隊目前如何參與做經濟?
阮志詠副部長(▲):首先是各個直接生產國防產品、武器和國防裝備的企業。我國還貧窮,又經常處於危機潛伏中,軍隊必須強大以捍衛國家和平,隨時做好準備應付及戰勝各種不利形勢,所以加強國防潛力是全國的戰略任務。
其中,國防工業、武器裝備方面的潛力是非常重要的,並且以自力自強為主要方針。國防工業系統、國防生產廠、企業務必強大,邁向現代化,經常提高科學技術水平,逐步達到財政自主,以減輕國家經濟的負擔。這些工作,若國防單位不做,又誰來做?
國防生產具其特殊性。軍隊的生產廠並不會大批製作軍用產品,然後存入倉庫,以備戰爭所需,而是必須經常維持活動、改進、革新技術,為求能夠滿足越來越高的國防需求。這些單位維持經營運作就是為了確保執行國防任務。例如軍用產品的數量,在和平時期只生產足夠的份量,以隨時做好作戰準備和用於訓練工作,但若發生戰爭時,就要具備能夠多加生產十倍、百倍的能力。
暫停不把國防
用地使用於經濟目的
●最近,輿論紛紛討論建於新山一機場內的高爾夫球場,不少人質疑,為何在新山一機場擴張需求受到限制的同時,國防用地竟然用來做經濟。對此,您的看法如何?
▲中央軍委、國防部認為,河內市隆編高爾夫球場和胡志明市新山一高爾夫球場的存在引發許多相反和對軍隊不利的輿論意見。因此在年初時,國防部長已指導暫停上述兩個高爾夫球場內各個服務區的建設工作,例如餐廳、酒店、別墅區、出租住房等,以等候上級機關的決定。
當這問題獲在國會會議上提出,中央軍委常務已一致決定,若政府要使用高爾夫球場的地皮來擴張新山一機場,軍隊絕對會配合處理,回收和移交土地。至於回收、移交場地工作如何進行,何時開展,將要附屬政府的工程規劃及開展進度,但絕對只用於政府的規劃工程,直接為國防工作服務,不讓任何企業繼續在此租地經營。
其實,不單是新山一高爾夫球場,也不須等待至上級作出指導才行動,軍隊在近年來已貢獻許多位於具備經濟優勢地段的地皮給地方政府使用。在新山一區域,從國家統一、南方解放後至今,軍隊已向地方政府移交近1000公頃地皮面積(去年則是近90公頃面積,用以敷設滑行道、停機場、雙用航站大樓、街道等。)
●請問截至目前,國防部展開“檢查監察胡志明市所有國防用地工作”的進度和結果如何?
▲這其中可能是說法或聽者有所誤會。我確定國防部並沒有指導檢查所有國防用地(其中包括胡志明市)。檢查監察工作必須按職能機關提出的依據、計劃,在法律基礎上開展。正確的說法是,國防部日前已指導全軍的各個單位、軍區、兵種部隊檢查用於國防、軍事和其他任務的國防土地使用情況,尤其是對經濟任務的用途。若任何單位的使用目的不正確,必須立即整頓,如果有違規必須依法律和軍紀予以嚴懲。
中央軍委、國防部已掌握全軍各單位的所有國防用地的監察結果。基本上,所有土地都獲依法管理及使用,其中包括培訓和鍛煉,隨時做好作戰戰備,生產,以及用作經濟用途。
●那麼,國防用地管理工作如何進行?
▲一直以來,中央軍委和國防部的主張是:國防用地主要為國防任務服務,例如戰鬥訓練,建設軍營,武器和軍用裝備庫、防守根據與陣地等。部分未使用的國防用地面積可以用於經濟用途,以提高各單位的潛力及改善幹部戰士的生活條件。當然,中央軍委和國防部意識到要有限度和合理使用。因此,中央軍委日前已作出主張,指導暫停把國防用地轉用於經濟目的,哪個位置需要使用必須仔細衡量,同時向職能機關報告及徵詢意見。
在這裡必須強調,要軍隊強大,我們必須保護軍隊,確保黨對軍隊的主張和領導路線,而主張軍隊做經濟,為國防工作服務和參與國家經濟發展就是一個例子。但要絕對確保軍隊只參與必要的領域,符合職能任務、黨的領導主張和法律規定,絕無例外。相信中央軍委和國防部已經和正在指導,以及全軍正積極開展執行的各項主張與措施, 將成為落實黨四中全會《決議》的榜樣,讓軍隊獲得黨和人民的信賴,配得上“胡伯伯部隊”的稱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