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在新的发展阶段增强“物质内力”与巩固“精神内力” 贯彻落实第79号和第80号决议全国会议在河内召开 苏林总书记特使会见统一俄罗斯党和俄罗斯联邦共产党领导人 政府总理范明政:在获取金融、信贷方面不让任何人掉队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走访越南通讯社并致以新春祝福 胡志明市统一使用彩色纸印制选民证 胡志明市调动一切资源投资地铁系统 苏林总书记:春节后立即部署工作 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有条不紊 越南科学技术翰林院是国家科技系统中的核心力量 政府办公厅要在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部署工作任务 国家主席梁强出席2026年植树节启动仪式

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正式生效

〔本报消息〕政府2023年4月17日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第13号《议定》自7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议定》规定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和相关机关、组织及个人在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正式生效

《议定》明确指出,保护个人信息的专责机关是公安部所属网络安全与高新科技罪犯防范局。保护个人资料是防范、发现、防止及依法处理关于个人资料的违法行为。

该《议定》规定被严禁的行为包括:处理个人资料不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处理个人资料以营造反抗国家的信息及数据;处理个人资料以营造影响到国家安宁、社会秩序安全、其他组织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的信息及数据;妨碍权限机关的个人信息保护活动;利用个人信息保护活动进行犯法。

值得注意的是,该《议定》对经营推销、介绍广告产品服务的个人资料保护作出规定:从事推销、介绍广告产品的组织及个人仅在信息主体的同意下,才可使用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搜集的顾客个人信息进行推销、介绍广告产品。处理顾客的个人信息以进行推销、介绍广告产品须得到顾客同意,而且在顾客清楚知道产品推介的内容、方式、形式及频率的情况下进行。从事经营推销、介绍广告产品的组织及个人有责任证明使用顾客个人信息事宜是符合规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