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222号《决议》,政府总理于2025年8月1日签发了第1646号《决定》,成立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指委会。指委会已颁布行动计划,责成各部委起草8部法案。
这些法令包括:关于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市设立国际金融中心的规定,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政策,银行设立与经营许可、外汇管理、反洗钱、反恐融资、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规定,进出口政策、商品和服务分销、交易所和交易平台政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土地、建设与环境政策,关于国际金融中心仲裁中心及法律适用和争端解决的规定,居留、出入境管理政策等法令。
会上,各部委领导详细汇报了各项法令草案的起草进度与内容。阮和平副总理对各部委积极主动落实政府行动计划、党中央政治局《结论》和国会《决议》表示赞赏,但认为部分内容仍滞后,需要加快进度。
阮和平副总理认为,尽管法令草案已基本完成,但仍需调整、完善,必须贯彻党中央政治局指示精神,确保法律框架宽松、透明,具有吸引力且符合国际惯例,满足投资者需求。他要求各部委充分吸收意见,完善草案文件,递交政府办公厅审定,并征求有关副总理意见。
在征求意见后,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统一草案内容,力争在2025年10月上半月颁布这些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