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主動防範麻疹疫病爆發和蔓延,衛生部部長要求各省與中央直屬市的衛生廳廳長,作為各省、市的參謀指導各級政府調動力量與地方醫療科配合,統計在接種年齡中的對象(經常性接種和戰役性接種)以為兒童接種足夠防麻疹的疫苗,按坊、鄉的規模比例最少達95%。各地方確保各接種活動的經費包括經常性接種、防範麻疹疫病戰役接種及購買疫苗經費,為擴大接種計劃所屬年齡外有高危者接種防麻疹疫苗。
各衛生廳加強監察,嚴密檢查,及早發現在轄區的各患病場合;組織隔離和徹底處理疫病窩點,防止不讓疫病蔓延。同時有效地展開給9個月和18個月歲齡的嬰兒進行經常性接種,特別是落實防範麻疹疫病接種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