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各公證單位的成立與發展事宜獲該省制定符合於社經發展條件和該省每一地區的公證需求的方針,免得在同一個縣級區域集中出現太多公證單位,導致不公平競爭現象出現。與此同時,該省正研究頒行有關在省內公證單位的成立、遷移提議卷宗審核指標的規定,確保嚴格監控並提高國家對從事公證單位運作的管理效果。
在乂安省,各公證單位的運作正呈現若干不足之處。最凸顯的是已成立的公證單位規模小,組織結構鬆懈,部署、分配公證辦事處的位置欠合理。此外,近日還出現不公平的競爭現象,容易忽視若干公證手續,給有要求公證者利用這些漏洞進行違法行徑。而上述行徑的法理後果是各份合同、交易雖已獲公證,但仍被法庭宣佈取消,對國家人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