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呈文,《網絡安全法》的頒行是為滿足在維護國家安全,確保社會秩序治安;防範及應對網絡安全威脅危機;解決關於網絡安全保護工作的不足之處和限制;充分與及時將關於網絡安全的黨主張和政策體制化;確保符合2013年《憲法》規定的人權、公民基本權利和捍衛祖國,同時符合國際慣例工作中的網路安全工作要求。審查《網絡安全法》草案後,國會的國防與安全委員會贊成頒行《網絡安全法》以維護國家安全,同時體現越南在合作處理利用網絡空間進行恐怖、破壞世界安全及和平事件的責任。
經討論,許多國會代表對頒行《網絡安全法》的必要性表示贊同,因為在當前情況下,網絡安全是全球關注的問題,對社會生活各領域造成強大及全面影響。許多國家已頒行有關發展資訊技術的法律規定和政策,提高在網絡上防範、抵禦、阻止和進攻能力,保護國家的價值、利益和安全。
在我國,各股敵視勢力與若干對象利用網絡空間以破壞、牟利或侵犯、威脅侵犯國防、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治安,以及國家、機關、組織和個人的財產,特別是在資訊技術基礎設施系統條件不同步、管理工作尚有漏洞、政策系統不同步的條件下。《網絡安全法》草案首次在這次會議提交國會審議。在國會代表提意見之後,公安部長蘇霖在會上發言闡釋以明確國會代表在討論時所提出的若干問題,從而,完善《網絡安全法》草案以在下次會議遞交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