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全力投建社會住房
具體是,市人委會常務副主席黎和平要求在農曆新年之前,建設廳須上呈依法收回應從建設商住房項目騰出的20%土地以投建社會住房計劃。黎和平副主席指出:“從年初必須展開此事,發動為勞工、工人投建社會住房,善用按規定騰出的20%土地面積。春節前上呈計劃,春節後馬上開展。”同時告知,政府總理也提示本市仍有應從商住房項目騰出的20%土地面積以用來建設社會住房。因此,要求建設廳複查各商住房項目在哪開展、哪個開始動工、哪個尚未動工。黎和平副主席分析:“各郡縣須互相配合,收回20%土地面積。例如,在1000公頃的土地面積內有200公頃是用來建設社會住房的,這是巨大的資源。”
此外,黎和平副主席也指導其他工作,如:整頓違反建築規定、綠樹種植社會化、防淹工作、投建D級公寓(老舊、潛伏坍塌危機的公寓)。黎副主席指導:“在前任期的5年,我們未重建任何D級公寓,此事已經延長太久。建議馬上落實,建設廳須匯報此內容。在2022年內須重建14座D級公寓。”
兩個主要內容
建設部南方工作局局長黃海在會上致詞時表示,今年建設部監察署集中在胡志明市落實兩個主要內容,分別是關於公寓公共工程維修基金工作以及回收應從商住房、新都市區項目騰出的20%土地面積,用以投建社會住房。至於專業工作,黃海局長告知,建設廳已取得許多顯著結果,如:全市民使用乾淨自來水,而全國這個數字只達92%。人均住房面積雖然比全國比例稍低(全國人均住房面積為25平方米,本市人均住房面積為20.65平方米),但因每個地方各不相同,很難用這個數字來比較。建築違規情況減少,所有指數一律下降。黃局長加以補充:“然而,除了上述成果,我們必須更加努力以克服排水系統尚未滿足當下需求、違規違章建設情況仍重演。”
此外,黃局長高度評價市建設廳在疫情防控工作上起到重要作用,如:建設各所野戰醫院、給醫院提供氧氣系統。市建設廳長陳煌君告知,本市已力爭發展約800萬平方米住房面積以及至2021年底提升人均住房面積為21.4平方米。估計直至2021年底,本市已增加440萬平方米住房面積,促使本市的總住房面積達1億9514萬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20.65平方米◆
建築違規減69.5%
市建設廳表示,經兩年落實有關整頓建築違規行徑的第23號《指示》,違規工程總數為1919 宗,平均每天2.6宗,每天減5.9 宗,與頒行第23號《指示》時相比(每天有8.5宗),違規比例減少69.5%。
至於防淹工作,本市已完成解決因雨水導致水淹的22個項目。其中,有6個項目解決了多條街道受淹問題,包括舊邑郡黎德壽街、光中街;福門縣鄧氏蓮街、楊文甘街;守德市柯萬斤街;平盛郡白騰街、1A國道。至於因潮汛導致水淹的幹線,本市力爭完成“涉及氣候變暖因素的本市因潮汛受淹處理項目一期階段”,已解決4條街的受淹問題,分別是:黃進發街、黎文良街、陳春纂街和50號國道。當前,項目已完成93.33%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