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导,市公安厅最近举行关于加大与危险、有毒化学品,特别是氰化物有关的违法行为预防、监管、打击力度的第3380号计划落实小结会议。
据市公安厅告知,透过业务工作,发现有毒化学品,特别是氰化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另外,公安力量还发现一些与氰化物非法买卖活动有关的谋杀、抢劫、自杀事件。面对上述情况,市公安厅领导已指导开展实施加强与危险、有毒化学品经营活动有关的违法行为预防、监管、打击、处理工作的计划。
经过近两个月对危险、有毒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全面检查,市公安厅所属调查警察机关已对涉及有毒物质非法买卖、储存行为的6起案件,共31名嫌犯作出起诉,没收逾9.7吨氰化物、数百公斤酸以及许多其他有关赃物。同时,在全国多地紧急搜索氰化物销售团伙,查获非法购销的313.5公斤氰化物。
太可怕!
对于上述资讯,许多读者表示担忧:“为了牟利,坏人不择手段,包括买卖危害社区的有毒物质。希望公安机关查明这批氰化物的来源以及买卖团伙的运作时间,并彻底地摧毁。真的太可怕了!”
读者芳泉写道:“容易买到氰化物、酸一事体现管理工作漏洞多。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从严查处有关对象。”
读者邓凤建议:“氰化物、酸生产和进口活动必须受到严格监管,只给少数信誉良好的单位发给许可证。买者必须登记、核实资讯及拥有有效许可证。应用人工职能技术监控氰化物、酸的流通,对违规场合予以严处”
要监管化学品的流通
许多意见认为,需加强对氰化物、酸非法买卖、使用行为管理工作。读者仁智提意见:“为防止氰化物、酸非法买卖情况,需要有紧密的管理系统,跟进在供应链中的每一阶段,从生产商到最后的使用者。必须详细地监管这些有毒化学品的流通。”
读者范黄对上述的意见表示赞同,并建议:“氰化物的毒性和现行的法理框架的不足之处要求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把氰化物和其他多种有毒化学品列入特殊限用物质名单一事将有助加大管理力度,同时为防止违规行为建立坚实的法律屏障。”
读者金银也建议:“法律需加强对氰化物、酸非法买卖、使用行为处罚,以起到强有力的警诫作用,让打算违法的人非反复考虑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