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上述目標,在2021-2030年階段預計開發約400萬平方米社會住房地板面積,相當於約16萬間基本面積的住房。其中,在2021-2025年階段至少開發約180萬平方米地板及在2026-2030年階段至少開發約220萬平方米地板面積。為了能落實此事,本市將要求擁有10公頃以上規模項目的企業應騰出二成面積來興建社會住房。此外,優先使用國家土地儲備來開發該類住房。對於商業住房,在2021-2030年階段預計開發約4520萬平方米地板面積。其中,在2021-2025年階段,開發約1970萬平方米地板及2026-2030年階段開發約2550萬平方米地板面積。
至於由市民自行興建的個別住房,在2021-2030年階段預計開發5920萬平方米地板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