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文教委員會主任阮得榮在闡述審查報告時贊同需全面修訂《電影法》以具體化2013年《憲法》;體制化黨“十三大”決議、黨十一屆九中全會的第33號《決議》;克服2006 年《電影法》(2009年修訂、補充)所存在的不足之處等,以符合當前的實際情況。
國會主席王廷惠在會上致詞時提議審議《電影法》修訂工作的兩項具概括性的關鍵內容,包括:必須在數字技術環境中調整電影活動,以促進電影產業快速發展;須為越南電影業的發展創造法理走廊。
國會常務副主席陳清敏在會上作結論發言時認為,對於這項法律頒佈工作的要求是須繼續促進、發展越南電影業既先進、現代,又有濃厚民族色彩,以及具有國際聲譽;須良好地滿足保護和確保民眾和共同體的創作權、享受文化藝術價值的權利的要求;必須建立法理框架,以讓電影業按黨的文化藝術路線良好地實現為教育、培養民眾認知、思想和審美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