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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规划法》以便各地方实行两级政府模式

〔本报消息〕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今(10)日上午在国会常委会第46次会议上,对《规划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法》草案的采纳、阐述及整理提意见时认为,此次修改仅具“救急”性以便各地方落实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修改《规划法》以便各地方实行两级政府模式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上发表时认为,《规划法》此前曾进行修订,但各地反映仍存在障碍。那么,这些障碍是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还是因地方颁行的议定、通知未能实施?这次将须要完整的修订与补充。

国会主席要求,从今至该部法律获通过之前,财政部长应征询各省、市人委会主席的意见,查明《规划法》的障碍所在并明确指出,必需根基、科学地修订,确保实施精简组织架构。

财政部长阮文胜在会上阐述时表示,国会通过的《规划法》与以往的法律相比具有根本、全面的改变,把国家规划、省级与下级规划等各种规划都整合起来。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已遇到羁绊,因为63个省、市同时制定规划,但咨询却不多。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就出现各种羁绊。

阮文胜部长表示,法律草案已两次征询地方意见,在最终草案中,各地方已高度一致赞同,特别是关于调整分级和权力下放等问题。财政部也完成了议定草案的制定工作并正在征求各部、部门、地方的意见,以便国会批准后,于今年7月1日就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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