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與年遞增
國會常務委員會預計將審批有關把納稅人的家境津貼減免額從每月900萬元調升為1100萬元,撫養親屬扣除額每人每月從360萬調升為440萬元的《決議》。按財政部的計算,在上調家境津貼減免額之後,所有納稅人都獲減稅,其中低稅級者須繳納的稅款減額多於高稅級者的。
截至2019年底,已有2800萬名薪資、工資收入者獲發個人所得稅編號。薪資、工資收入者人數由2017年的103%增至2019年的126%。受撫養者人數在此階段也增加,從103%至123%。一級(每月應稅收入至500萬元)納稅人數為305萬7000人,佔受薪納稅人總數的近一半;其次是四級(每月應稅收入從1800萬至3200萬元)納稅人數,為270萬人。
來自受薪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收入持續增加,例如:2017年比2016年增120%,2018年與2017 年相比增124%,2019年與2018年相比增108%。2019年向來自受薪納稅人徵收,並上繳國家財政預算的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為79萬2190億元,比2016年增30萬億元。儘管一級納稅人數是最多的,但稅收只達6萬5610億元,四級納稅人組繳納的稅款達8萬5260 億元。七級(每月應稅收入為8000 萬元以上)納稅人數只3萬7602人,但稅收高達33萬零740億元。
收入多少不用納稅?
按現行規定,每月收入至1500萬元和須撫養一名親屬的勞工每月須納稅12萬元,佔收入的0.8%。在上調家境津貼減免額之後,這樣收入者將不再要納稅。
同樣,每月收入為2000萬和須撫養一個親屬的勞工每月按現行規定須繳稅49萬元,佔收入的2.5%,但按新規定,此勞工只繳稅23萬元,佔收入的1.2%,與當前稅款相比減逾48%。對於月收入為7000萬元和須撫養一名親屬的勞工,按現行規定每月須納稅1137萬元,佔收入的16.2%,按新規定的納稅額為1053萬元,佔收入的15%,比現行稅款減約7%。
據建議,新的家境津貼減免額將於2020年計稅期採取,因為按現行規定,企業的薪資稅款按年度計算,從1月1日開始。對於已按每月家境津貼減免額為900萬元和撫養親屬扣除額為每人每月360萬元的規定繳稅的場合,在計算2020年個人所得稅時將按新的家境津貼減免額重新確定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