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邑郡共有36個卡拉OK與8個餐館經營單位。經檢查,職能力量發現19個單位違反42項消防與救援規定,作行政違規筆錄與提議處罰2億3420萬元。
大多數違法行為是安裝與使用不確保消防安全規定的電線、電纜、開關與保護設備、配套設備;改造與改變工程的使用性質或改變機械交通設備而未取得消防證書或消防設計批准文本;安排與佈置物資、貨品、交通工具和其他物品阻礙脫險通道;緊急出口門、緊急出口、脫險樓梯、脫險通道沒按規定的尺寸與足夠數量。
同時,舊邑郡公安已向各卡拉OK、餐館與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檢查41個全工程使用與按工程項目使用的經營處。
從而職能力量發現並記取不確保消防安全,而停止在第十一坊黎文壽路176號的南山經營戶;以及暫停23個卡拉OK單位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