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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模范企业家会晤

〔本报消息〕值“一〇‧一三”越南企业家日之际,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今(11)日下午在主席府与越南工商总会(VCCI)和越南私营企业协会的模范企业家代表团举行会晤。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同与会代表在主席府前合影留念。(图:越通社)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同与会代表在主席府前合影留念。(图:越通社)

20年前,即2004年9月20日,已故的政府总理潘文凯已签署第990号《决定》,以每年的10月13日定为“越南企业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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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会上发表讲话。(图:越通社)

政府总理决定以每年10月13日定为“越南企业家日”是具有深远历史意义之事,因这是胡志明主席向越南工商界致信函日(1945年10月13日),从而每年的10月13日已成为企业家节日。

今年10月份也是党中央政治局颁行关于在新时期建设与发挥越南企业家队伍角色的第41号《决议》满1年。

第41号《决议》已制定至2030年和至2045年愿景发展越南企业家队伍工作的各项目标。

第41号《决议》也制发展企业家队伍的数量、质量强大概括目标,有合理的架构,有远见、智慧、道德、经营精神,正当致富,活跃、创新、先进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具有道德与民族本色的经营文化;具社会责任与环保意识,为国家发展各项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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