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上,指委会公布了根据党中央政治局于2026年5月15日签发关于指委会健全(由19名成员组成)的第166号《决定》。
2026年上半年,党中央政治局已完成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指委会的健全工作。指委会及指委会常务委员会指示同步实施预防、发现和处理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的各项措施;特别是重点指导解决腐败、浪费、消极行为涉案资产追缴中的困难和障碍;处理进度缓慢、长期积压的项目和工程,以及行政机构调整后闲置的房屋和土地资源。各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职能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日益紧密、规范和务实。
关于2026年下半年重点任务及其他若干重点工作,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强调,要继续将根据党中央政治局的第4号《决议》和第3号《计划》将各项主张、任务和措施具体化和制度化;全面审查法律体系,充分识别导致腐败、浪费、消极现象以及推诿、回避、畏惧责任等问题产生的堵点和漏洞。重点是集中修改《土地法》,制定并颁布关于处理涉及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以及科学技术应用、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相关违法行为的专项《决议》。同时,全面审查法律体系,充分识别引发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的堵点和漏洞,及时、同步予以废除、修改和补充,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建议,将大力推进早警示早预防,与基层权力监督和数据监管相结合。重点是加强权力监督,经常性监督基层干部、党员履行职责和权限情况,完成对党中央政治局关于权力监督、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的5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首先是在干部工作;及时调整、更换或批准辞职那些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以及存在腐败、浪费、消极表现的干部。
继续大力推进与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相结合的行政手续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尽快完成国家数据库建设、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整合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数据资源,确保同步、联通、便于开发利用,并服务于基于数据的监督和监管。实现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预防、提前预防、远程预防转变;从个案审视向完善制度转变;从统计排查向彻底解决转变;从末端资产追缴向数据监督转变。
建设廉洁干部队伍、廉洁政府和廉洁机关。建立使腐败无从发生的制度体系。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服务于社经发展。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要集中彻底处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事件,将资产追缴作为衡量处理成效的重要标准。重点检查、监察、调查并彻底处理发生在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腐败、浪费、消极以及重大复杂案件和事件。
各职能机关要密切配合,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从调查、起诉、审判阶段以及执行判决阶段起,就提高资产和物证追缴、处理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