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國網報導,報告指出,全球僅有55%的女性擁有身體自主權,能夠在事關醫療保健、避孕以及是否要發生性關係等問題上自行作出決定;只有71%的國家實現婦幼保健全覆蓋;75%的國家通過立法確保全面和平等地獲取避孕物品。與此同時,只有大約80%的國家制定了支持性健康的法律,僅有約56%的國家頒佈了支持全面性教育的法律和政策。
報告表示,在實現人人享有身體自主權的道路上存在諸多法律、經濟和社會障礙。比如,全球有20個國家和地區存在“與強姦犯結婚”的法律條款,即實施強姦的責任人可以通過與遭遇強姦的被害人結婚來逃避懲罰,事實上是將對於受害者身體自主權的剝奪寫入了立法。此外,有43個國家沒有針對婚內強姦行為的法律條款,超過30個國家限制女性搬離住所的權利。報告強調,對於實現身體自主權最根深蒂固的障礙仍然來自有關這項權利以及更廣泛的女性和女童權利的刻板印象、主觀臆斷和錯誤觀念。
聯合國人口基金執行長卡內姆表示,本質上來說,上億的婦女和女孩無法擁有她們自己的身體。她們的生活受到別人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