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調查,今年1月6日,在參加州城縣雙祿鄉友人的生日宴會後,阿貴與阿恨還約其他6名朋友到州城縣良和鄉某酒肆繼續喝酒。
在出發之前,阿恨與阿貴的友人有攜帶在網上採購的一瓶催淚器及兩把刀子、自製叉子防身,以在打架時可拿出來使用。截至同日晚上10時,當吃飽飲醉後,阿貴與阿恨要求記帳,下次支付,但主理人呂發達不同意。之後,雙方發生爭吵,阿貴與阿恨已用刀及自製叉子刺傷阿達的肩膀,和主理人的友人叫林晉豪也被他們砍斷手筋。作案後,他們全部立刻逃離現場。阿達與阿豪獲當地民眾送至醫院急救。據鑒定結果顯示,阿達受43%傷勢,阿豪受17%傷勢。經審訊後,昨日,茶榮省州城縣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對上述案件作出起訴◆